11月1日,《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正式實施。這是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個人破產制度后的首次立法實踐,也是全國第二部個人破產地方法規。《條例》旨在為“誠實而不幸”的債務人提供經濟和社會再生機會,為營造鼓勵創新、寬容失敗的一流營商環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為國家層面立法積累寶貴經驗。
根據這部法規,在廈門經濟特區居住或者從事生產經營活動連續滿五年的自然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并且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或者明顯缺乏清償能力的,可以依照《條例》進行重整、和解或者破產清算。
都說“欠債還錢,天經地義”,但如今曾是企業專利的“破產”也能適用于個人。本部法規是如何誕生的?制度設計有何前瞻性?如何防止債務人借破產之名行逃債之實?
立法先行:
從“摸著石頭過河”到“全票通過”
廈門民營經濟活躍,經營主體眾多,截至目前,登記在冊的個體工商戶達47.87萬戶。
“國家層面尚未出臺個人破產制度,社會對個人破產制度缺乏了解,甚至片面認為破產通道會助長逃廢債。接到立法任務后,每一步都是摸著石頭過河。”《條例》立法專班組長、時任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成全表示。
廈門市人大常委會首次采用“立法專班+專家組”模式,整合市人大法制委、監察司法委,市中級法院、市司法局等多方力量,并邀請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部級專委杜萬華、中國人民大學王欣新教授等30余位頂尖專家組成起草組,形成“理論與實務雙輪驅動”的立法格局。
2024年,廈門市人大常委會啟動《廈門經濟特區個人破產保護條例》立法工作。專班多次赴京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最高法院等部委匯報溝通,并赴深圳、溫州、杭州等地調研,借鑒日本、德國、美國等域外經驗,力求立法既緊扣國家大局,又貼合廈門實際。
《條例》立法過程充分踐行全過程人民民主,很多條文的修改都來自于基層的聲音。在座談會中,有經營者提出:燒烤店、咖啡店中的定制化設備雖拍賣價值不高,但對維持經營至關重要,可否保留?經研究,廈門市人大法制委將“生產經營必需的物品和合理費用”納入豁免財產范圍,在保障債務人基本生活權益的同時,為其“東山再起”保留必要工具。
在與企業家群體的座談中,信用修復成為關鍵訴求。“若因破產導致的各種信用限制長期不解除,即使獲得債務豁免,也難以重新參與生產經營。”為此,《條例》專設信用修復專章,明確修復渠道與具體措施,真正實現“立法為民”。
最終,《條例》構建了十六章一百八十九條的完整體系,涵蓋豁免財產制度、信用修復等創新設計。8月26日,《條例》在廈門市十六屆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一次會議上獲全票通過。
制度創新:
以“保護”為核,構筑債務紓困新體系
作為全國首部以“保護”命名的個人破產地方法規,《條例》在制度設計上呈現出諸多創新。
《條例》開創性地將咨詢輔導設置為前置程序,并可根據債務人申請提供免費、保密的債務清理組織服務。廈門市司法局副局長吳濤介紹,已于近期開發建設“廈門市破產信息平臺”,現階段,平臺部署了機構設置、法律法規等6個板塊,實現個人破產信息公示與咨詢輔導服務的線上化運作。線下,市司法局設立了“個人破產事務服務窗口”,提供面對面的法律咨詢與輔導評估,并出具咨詢輔導報告。
針對實踐中常見的“遺產償債難”“夫妻財產混同”等難題,《條例》創設了遺產破產程序,確保所有債權人按比例公平受償;設立夫妻共同破產程序,堵住通過離婚轉移財產的法律漏洞;特別是針對私營企業主為企業貸款提供連帶擔保的痛點,創新設計個人與企業法人合并破產程序,真正解決了“企業破產、個人背債”的現實困境。
程序設計上,《條例》優化設置重整、和解和破產清算程序以及程序間的銜接與轉換。破產清算程序啟動后,至財產分配方案通過前,債務人可申請轉入重整或和解;重整、和解不成,直接轉入清算。“這些制度設計能減少企業主、個體工商戶因‘清算’而徹底退出市場,同時也有利于提高司法運行效率。”專家起草組副組長、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徐陽光說。
防懲并舉:
嚴打逃廢債,守護誠信底線
公眾最關心的問題是:如何防止債務人借破產之名行逃債之實?
“債務豁免并非個人破產的必然結果,更不是對‘老賴'的縱容。”廈門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員李明哲強調。條例設置了“全鏈條防范與懲戒機制”,從事前財產申報、事中撤銷權行使,到事后免責撤銷與刑事責任追究,形成嚴密防線。
條例要求債務人必須如實申報本人及其共同生活近親屬的財產,特別是破產申請前五年內的任何異常變動。同時,對于破產前的不當財產處置行為,管理人被賦予撤銷權,可直接追回被非法轉移的資產。對于欺詐行為,條例設置了終身追責機制:通過不誠信手段獲得的債務豁免,在其有生之年都可能被撤銷。
《條例》明確規定10類債務不得免除,7種情形不得免除剩余債務。同時建立多部門協同機制,破產事務管理機構可調查債務人誠信狀況,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機關,與法院、稅務、征信管理等部門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讓“逃債者”無處遁形。
廈門中院為迎接《條例》實施,已制定了詳細的配套制度和170余份標準化文書,并從以往案件中篩選出合適案例作為首批案源。
有競爭的地方就會有失敗,而市場經濟需要寬容失敗。對承擔著高風險的創業者來說,給予其重振旗鼓的機會,才能更好激發創業熱情。從深圳到廈門,中國個人破產制度的探索正逐步深入,構建起一套有溫度、有力度的個人債務處理體系。(黃星榕 林娜 許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