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廈門自貿片區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創新成果發布活動舉行,集中發布一批具有全國首創性的涉外仲裁制度成果,標志著廈門在涉外商事海事爭議解決領域邁出關鍵一步。
此次發布的成果涵蓋1份多部門聯合文件、1部專項特別仲裁規則、1份公益特別仲裁員名冊、1部仲裁員服務與支持辦法及1個仲裁員交流實體平臺。
活動現場,廈門自貿片區管委會、廈門海事局、廈門市司法局、廈門海事法院、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五家單位聯合發布《支持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廈門片區開展涉外商事海事仲裁制度創新的若干措施》。該文件從制度協同、司法支持與服務配套等多維度提出具體舉措,為構建“司法、行政、行業”三方協同的涉外仲裁機制提供保障,夯實制度創新基礎,是廈門自貿片區發揮平臺優勢、推動高水平制度型開放的重要實踐。
廈門自貿片區推動出臺《海絲海事爭議特別仲裁規則》,作為全國首個聚焦海事爭議的特別仲裁規則,該規則不僅將“海事調解+仲裁”、專家參與等創新實踐納入制度安排,還積極探索早期駁回、緊急仲裁員程序等國際前沿機制,全面提升涉外海事仲裁的專業性和國際兼容性。
活動同步推出全國首個公益海事仲裁制度,發布《海絲公益海事特別仲裁員推薦名冊(涉外商事海事)》與配套服務辦法,首批55名公益特別仲裁員涵蓋廈門海事局選派推薦的具有法律知識,從事海事海商、科學技術等專業工作,并具有高級職稱或者具有同等專業水平的專業人士以及社會甄選的仲裁專業人士。活動現場為7名公益特別仲裁員代表頒發聘書,并為“海絲公益海事仲裁員之家暨共享專家庫”揭牌,打造仲裁員服務與協作實體樞紐。
當天,廈門海隆對外勞務合作有限公司等4家企業及福建船員服務行業協會、廈門船東協會共同簽署《共同推廣適用“調解—仲裁—訴訟”海事多元解紛備忘錄》,進一步探索多元解紛在涉外海事領域中的應用,進一步提升廈門作為國際航運糾紛解決優選地的服務能力和影響力。(福建日報記者 廖麗萍 通訊員 高菲 蔡慧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