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安溪縣十八屆人大常委會召開第三十一次會議。安溪縣人大常委會主任梁金良主持會議,副主任葉海強、汪禮才、陳清芳、黃文楷參加會議。副縣長洪天陽列席會議。
會議首先進入人事任免議程。審議、表決通過了縣監(jiān)委《關于提請陳昭煌等職務任免的議案》;審議、表決通過縣法院《關于提請吳佳霖等免職的議案》;審議、表決通過縣檢察院《關于提請黃旭添免職的議案》;審議、表決通過了縣法院《關于提請任命王千文等為安溪縣人民法院人民陪審員的議案》。隨后,新任命人員進行憲法宣誓,梁金良向新任命人員頒發(fā)任命書。
會議還審議、表決通過主任會議關于提請審議《安溪縣人大常委會關于補選安溪縣第十八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及選舉日的決定(草案)》的議案;聽取和審議縣政府關于行政事業(yè)性國有資產(chǎn)管理情況專項工作報告;對縣法院部分法官、縣檢察院部分檢察官進行履職評議;對縣十八屆人大四次會議第0134號建議辦理情況開展?jié)M意度測評。
(融媒體記者 陳昊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