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衛生健康委、公安部、交通運輸部、市場監管總局、國家中醫藥局和國家疾控局今天聯合印發了《關于開展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決定聯合開展為期1年的非法救護車專項整治工作,明確本次專項整治面向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以及非法提供院前醫療急救和醫療照護轉運服務的非“救護”類車輛(即“黑救護”)。
重點任務包括:
一是明確了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聯合公安交管部門對救護車進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數,并實時核查比對救護車輛的新增、注銷情況。
二是明確了救護車的管理主體和監管原則,強調了救護車規劃、信息化賦能和社會協同監管。
三是明確了登記注冊為“救護”類的機動車輛、“黑救護”違規違法行為打擊范圍,對涉事機構及人員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四是鼓勵、支持社會力量參與醫療照護轉運,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結合引導醫療照護轉運服務良性發展。
專項整治工作自2025年10月至2026年9月,為期1年。分為自查自糾、集中整治、總結三個階段。
(總臺央視記者 文永毅 史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