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1月4日訊(閩南網記者 陳玉玲 通訊員 趙美緣 文/圖)隨著《福建省非機動車管理辦法》的落地,連日來,泉州交警部門在市區重點路段全面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題整治行動。為給市民提供便利,交警部門在市區上線了10處頭盔借用點,投放500個安全頭盔,無需押金,用手機掃碼即可借用“共享頭盔”。

交警部門在10個點位投放了500個安全頭盔
今天上午10時許,閩南網記者在九一街溫陵路路口看到,“共享頭盔”就設置在崗亭一側,一個個共享頭盔被整齊放置在柜子里。為確保安全衛生,現場還準備了一次性頭套,這些頭盔還將定期進行統一消毒。
在該十字路口,市民陳先生因未佩戴安全頭盔被民警攔下。隨后,民警對其進行了批評教育,詳細說明未戴頭盔的安全隱患后,指引他前往一旁的“共享頭盔”借用點。根據柜子上張貼的操作流程,陳先生很快就借到了一個“共享頭盔”。
那么,具體應該如何操作呢?閩南網記者在現場進行體驗,用手機掃描柜子上的二維碼進入借用頁面,點擊最下方的“我要借用”進入借用登記,按照要求填寫當事人的基本信息以及借用信息,記錄借用頭盔的編碼,再選擇歸還的崗亭,確認提交后,即可借用到一個安全頭盔。在該頁面,借用人還可隨時查詢個人的借用記錄和超時未還記錄,也可以通過輸入頭盔的編碼進行快速查詢。
需要特別提醒的是,市民免費掃碼借用的“共享頭盔”借用期限為48小時,超期未還將影響后續借用權限。

市民借用安全頭盔

市民借用安全頭盔
除了九一街溫陵路路口外,這些“共享頭盔”點位還分布在鯉城區的鐘樓崗、南俊路東街路口、南俊路九一街路口、泉秀街溫陵路路口;豐澤區的刺桐路東湖街路口、刺桐路泉秀街路口、豐澤街田安路路口、府東路海星街路口;洛江區的萬安交警中隊門口。
泉州交警表示,在這些點位投放的應急安全頭盔,實施就近借用與歸還,解決部分群眾臨時忘戴頭盔的問題,提升頭盔佩戴率。后續還將根據市民使用情況,優化借用點布局,增加頭盔投放數量,持續提升服務便利性,引導更多市民養成規范佩戴頭盔的良好習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