掛個名就能領錢,生個娃秒到賬——不用上班、不打卡、零成本,產后就能輕松拿走幾萬元生育津貼?這條看似“無本萬利”的捷徑,其實是通往審判法庭的“高速匝道”。近日,南安法院就處理了兩起這樣的案例,揭露假勞動關系背后的刑事代價。
據辦案法官介紹,被告人黃某在經營公司期間,受他人請托,幫助林某等3人在未到該公司工作的情況下掛靠繳納醫療保險,生育后共計騙取生育津貼4.4萬余元。
法官表示,被告人黃某利用工作便利,幫助他人虛構勞動關系騙取生育保險,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詐騙罪。后南安法院對被告人黃某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1萬元。
同樣的,該公司的法人王某、會計石某,明知楊某、洪某、黃某、龔某未在公司就職,仍幫助其虛構勞動關系,以單位職工名義繳納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生育保險,從國家生育保險基金中騙取生育津貼,合計7萬余元。
被告人王某、石某、楊某、洪某、黃某、龔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詐騙醫保基金,其行為均已構成詐騙罪。
對此,南安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王某、石某有期徒刑10個月,緩刑1年,并處罰金3萬元;判處被告人楊某拘役4個月,緩刑8個月,并處罰金6.2萬元;判處被告人洪某罰金3.5萬元;判處被告人黃某罰金3.1萬元;判處被告人龔某罰金1.6萬元。
法官提醒:醫療保障基金是人民群眾的看病錢、救命錢,事關人民群眾切身利益,事關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事關國家長治久安。無論采取何種方式,務必遵守醫保有關規定,依法依規享受醫保有關待遇。人民法院將依法嚴懲醫保騙保犯罪,切實維護醫療保障基金安全,維護人民群眾醫療保障合法權益,促進醫療保障制度健康持續發展,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記者 陳江濤 通訊員 洪愛娥 鄭振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