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日,福州地鐵集團發出提醒:靠近高架線路隨意放飛無人機,特別是跨越地面線路及高架線路的飛行行為,對城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構成嚴重威脅。
《城市軌道交通運營管理規定》規定:禁止在地面或者高架線路兩側各100米范圍內升放風箏、氣球等低空飄浮物體和無人機等低空飛行器。該規定同時明確,違規行為將面臨行政處罰,個人最高可處5000元罰款,單位最高可處3萬元罰款。對交通工具及設施造成損害的,致害方除承擔經濟賠償責任外還將被追究刑事責任。
目前,福州地鐵禁飛區段為6號線與濱海快線部分地面、高架區段、涉及地面線路的停車場及車輛段兩側各100米,具體如下:
6號線下洋站—營前站—航城站區間地面及高架區段;
濱海快線三叉街站—帝封江站—祥謙站—首占站—濱海西站區間地面及高架區段;
新店車輛基地、清涼山停車場、鼓山車輛段、橫港車輛段、文嶺車輛段。(記者 趙錚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