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受工業企業關注的用地使用權續期問題,如今有了明確答案。符合條件的工業企業在土地期滿后,可以依法依規申請繼續使用土地,無需再為“到期后怎么辦”而擔憂。
近日,廈門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印發《廈門市工業用地使用權續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管理規定》)。該管理規定將于2025年11月15日起施行。
誰能申請續期?
長期以來,工業用地使用權到期后的續期問題,是許多制造業企業關心的問題。此次,我市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制定了這項專門針對工業用地續期的管理規定,為眾多工業企業送上了一顆“定心丸”,通過建立穩定、透明的續期規則,將消除企業因土地到期而產生的焦慮,鼓勵企業進行長期投資、技術升級和產能擴張,“扎根”發展。
《管理規定》明確,土地使用權人需要至少提前一年提出申請,并同時滿足以下條件:工業項目處于正常生產狀態;申請人與土地使用權人必須一致,土地無爭議;符合國土空間規劃、產業發展規劃、節能環保等要求;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符合安全使用標準;不存在閑置土地、違法違規使用土地等未處理完畢的行為。
新規也劃出了“紅線”,若存在因公共利益需要被依法收回土地、土地已納入政府收儲計劃范圍等情形,續期申請將不予批準。
能續期多久?
新規指出,續期后的總年限(原年限+續期年限)不得超過50年。續期費用方面,地價計收方式遵循“約定優先”原則,若原批文或出讓合同有約定,按約定執行。若無約定,則按批準續期時點的市場評估價計收土地出讓金。
此外,《管理規定》還引入柔性監管和激勵機制。在審查環節,項目屬地區政府或園區管委會將綜合研判。對于近期確無新招商需求的區域,與申請人擬定的產值、稅收監管協議標準,最低可按新出讓項目標準的50%執行。
【提醒】
企業需主動及時申請續期
《管理規定》中提出,土地使用權期滿,未申請續期或申請未獲批準的,土地使用權將由政府無償取得。同時,對于地上的建筑物、構筑物,如果原文件未約定收回方式,原則上也由政府無償取得。所以,主動、及時申請續期,對企業的財產保障至關重要。
(廈門日報記者 袁舒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