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南網1月14日訊 私設地鎖圈占車位,給不少市民帶來不便。位于泉州市區津淮街福田路邊的祥安居小區與東涂后坂東區小區之間,七八十米的距離,被私設11根反光柱,圈占了10個停車位,附近居民怨聲不少(泉州豐澤東涂后坂東區小區外 馬路中間11根鐵柱圈占停車位)。昨日上午,泉州交警支隊和豐澤交警大隊豐澤分隊再出擊,在上述位置及福田路新華花苑小區附近、后坂路和豐田街,拆除路障80多個。

私設地鎖被拆除
接下來,警方將持續開展統一行動,對市區私設的地鎖一一清理。
“這條路本來只有兩車道,設了地鎖就只剩一個車道了,出行困難。”昨日上午在福田路,附近一商家指著11根反光柱向海都邦邦抱怨。這些反光柱設在機動車道的雙實線上,占去一半道路。居民反映,這一現象存在約5個月了。
福田路東涂后坂東區一側,同樣用反光柱及鎖鏈,圈起的6個停車位。人行道全部被圈入其中。行人和非機動車,被迫擠上機動車道。另一個危險是,拉起來的鎖鏈容易絆倒路人。
“我們不停,別人也會來停,甚至大排檔都會擺到這來。”一位設地鎖的業主見清理反光柱,頗為不滿。她說,小區內車位不夠用,大家才想在小區門口找車位。
民警解釋,公共的道路應用于通行,不可私占,至于占道經營,交警希望執法部門加強管理。昨日上午,施工人員拆除反光柱,還沒收了鎖鏈。道路恢復通行,路過的賴先生稱贊:“這樣才像樣,每人都在自家門口圈地,整個市區豈不是亂套了?”
昨日,民警還對福田路新華花苑小區附近、后坂路及豐田街的3處私設的私鎖一并拆除,一天內清理了80多個路障。
民警表示,私設地鎖占用公共通道,給大家帶來不便,還會產生安全隱患,影響城市道路秩序。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故意損毀、移動、涂改或擅自增設交通設施,造成危害的可處15日以下拘留,處罰款1500元,情節嚴重的將以侵占公共財產罪追究刑事責任。
接下來,警方將對泉秀街巴黎印象樓下、溫陵北路仁鳳軍休所附近,以及華僑新村及伍堡街附近的地鎖,一一拆除。(海都邦邦 陳曉婷 黃瑾 通訊員 邱文峰 文/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