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四城區零星危險住房自主更新改造新規出臺
零星危房改造可使用公積金
16日,記者從市住建局獲悉,《福州市國有土地上零星危險住房自主更新改造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印發。根據相關政策解讀,辦法主要針對鼓樓區、臺江區、倉山區、晉安區國有土地上經鑒定為C級或D級,不具備成片開發建設條件,尚未列入近期城市建設規劃、城中村改造范圍或土地收儲計劃的零星危險住房自主更新改造工作。其他縣(市)區可參照執行。
根據辦法,零星危險住房自主更新改造包含拆除重建和加固修繕兩種方式。由業主自籌資金實施改造。業主可提取住房公積金、住宅專項維修資金用于改造。拆除重建的零星危險住房延續原房屋的入學相關政策。
零星危險住房自主更新分為單一產權和多產權兩種情況。其中多產權的零星危險住房改造業主應組織擬改造房屋及其毗連房屋的所有權人進行表決,表決比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專有部分面積和人數雙2/3以上參與表決,雙3/4以上同意的業主共同決定事項表決比例。
改造程序按照組織、認定、實施三個階段,分別明確改造要求。其中,在認定階段,零星危險住房業主向各區住建(房管)部門提出認定申請,由住建(房管)部門提請各區零星危險住房自主更新改造部門聯席會議認定,認定意見報各區人民政府最終審定后,出具認定書。
此外,根據最新方案,多產權的零星危險住房在不突破原有用地紅線范圍、不增加住房套數(住戶數)前提下,拆除重建時允許在扣除建筑底層架空層、地下室、電梯井、住宅區內獨立設置的公用配電房以及設置在住宅建筑首層及以上的公用配電房(指需移交供電部門的10kv及以下電壓等級的供配電設施,包括環網室、配電室等)后,可增加不超過原產權建筑面積20%的建筑面積,且以上扣除部位不列入容積率計算范圍;允許建設底層架空層作為居民公共活動開放空間,允許設置地下室作為地下停車及設備用房使用。
單一產權的零星危險住房拆除重建需在原有用地紅線范圍內,改建面積及層數(除地下室)不得超過房屋及土地權屬證明文件載明的范圍;允許增設地下室,地下室層高不超過3.3米,使用功能限為停車、設備用房、儲藏等附屬功能,范圍不超過原批建筑一層輪廓線,層數不超過一層,所增加的建筑面積不計入計容建筑面積。(記者 石磊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