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后,住宅房屋征收房票更“值錢”了。近日,南安發布《南安市住宅房屋征收推行房票補償工作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明確了房票補償的定義及適用范圍、房票種類、票面價值、房票期限、使用流程等方面內容,重點通過科學設定房票票面價值,進一步提升房票實際購買力。
房票補償作為貨幣補償的補充形式,是指在住宅房屋征收中,對被征收人的補償權益進行相應的貨幣量化后,以房票形式核發予被征收人,持有房票的權益人可在政府劃定的房源庫內選購商品房。也就是說,被征收人可以拿著房票,在政府審核通過的樓盤庫里挑選自己心儀的商品房,實現從“等安置”到“自主選房”的轉變。
根據《意見》,房票補償的適用范圍是南安市轄區內實施房票補償的片區更新改造項目。交通、水利、環境綜合整治等項目根據實際情況參照實施。
那么,房票如何構成與使用?《意見》明確,票面價值由選擇房票補償的被征收房屋的貨幣化補償價值和購房獎勵兩部分組成。其中,貨幣化補償價值=房屋補償款+貨幣補償獎勵金;購房獎勵=房票獎勵金+樓面地價價差。
“房票的票面價值構成也是此次政策修訂最大的變化,新增了‘樓面地價價差’獎勵。”市住建局城市建設發展更新中心相關負責人介紹,《意見》通過引入樓面地價價差,充實購房獎勵構成,提升房票實際購買力,確保房票補償政策有效發揮作用。
記者了解到,樓面地價價差為被征收地區/片區的安置用地按全安商房評估的樓面地價與按全商住房評估的樓面地價的差價。樓面地價價差由依法選定的評估機構進行評估確定。通俗地講,就是考慮到被征收人原居住片區土地的潛在價值,將其與普通商品房用地之間的估價差額,以現金形式補償到房票里,這也意味著被征收人手中的房票更“值錢”了。
需要注意的是,房票是有“有效期”的。房票使用期限自房票核發之日起計算,最長不超過24個月。其中,超過24個月期限初始房票和授權房票票面金額使用比例<90%的,視為放棄或部分放棄房票,按剩余被征收房屋補償價值金額(不含購房獎勵)兌付。24個月限期內初始房票和授權房票票面金額使用比例≥90%的,可申請按剩余票面價值(含購房獎勵)兌付。
持有房票可以購買哪些房源?根據《意見》,在房源籌集上,一方面是房地產開發項目,房地產開發企業可自愿申報參與房票工作,申報時需明確可用于房票購置房源。另一方面是中心城區剩余安商房房源,安商房價格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房地產價格評估機構評估確定。房源情況經備案后供房票持有人購買。統籌協調用于房票的房源樓盤、樓層、套型、面積等信息,由南安市人民政府向被征收人公示。
《意見》自2025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8年10月24日止。
(記者 陳亮亮 通訊員 黃建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