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龍文區政府網發布了
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龍文區財政局
漳州市龍文區自然資源局
關于印發《漳州市龍文區“共有產權”購房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下吧!
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龍文區財政局
漳州市龍文區自然資源局
關于印發《漳州市龍文區“共有產權”
購房政策實施細則》的通知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多主體供給、多渠道保障的住房制度,力促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漳州市推進“共有產權”購房政策的指導意見》(漳建房〔2025〕28號)文件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細則。
一、支持對象
1.具有漳州市戶籍,在薌城區、龍文區無商品住房或僅有1套商品住房需要改善住房條件的家庭(個人);
2.非漳州市戶籍,在本區連續工作滿1年(以社保或個稅繳納記錄為準),且在薌城區、龍文區無住房的家庭(個人)。
3.一個家庭(個人)只能申購一套“共有產權”房。
二、實施主體
授權龍文城建集團有限公司(下稱城建集團)作為實施主體,負責政策實施具體工作。
三、房源范圍
房源信息動態更新,具體以城建集團公示或銷售現場一房一價表為準。
四、支持政策
“共有產權”住房購房資金由該套房全額購房首付、“共有產權”房票金額、剩余購房款三部分組成。龍文區人民政府授權城建集團,統籌資金(以房票形式),用于支持購買“共有產權”房對象支付購房款,每套最高不超過20萬元。
五、實施辦法
(一)銷售方式
1.資格確認
城建集團發布房源信息,符合條件的申請家庭(個人)在網上(龍文區人民政府網)下載、打印申請表,向城建集團提交相關材料,登記購房意向。由城建集團對意向購房對象進行審核并開具購房資格證明同時整理符合購買條件的購房對象花名冊及材料報送區住建局備案。
2.辦理購房
獲得“共有產權”購房資格的購房人,可在上述房源范圍內選擇房源,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及購買“共有產權”房三方補充協議明確各方權利義務。
3.銷售價格
由城建集團委托有資質的評估公司進行房屋價值評估,以出具的評估報告作為銷售依據制定一房一價表。
(二)產權比例及約定
1.產權比例
(1)購房無貸款:城建集團承擔首套房商業銀行按揭貸款的最低首付比例的購房款,購房人承擔剩余購房款;
(2)購房有貸款:購房人承擔全額購房首付和剩余購房款,城建集團承擔“共有產權”房票金額,后續貸款月供由購房人承擔;
(3)按政策規定,“共有產權”住房房票金額為單套房屋購房款的15%,房票資金金額支持每套最高不超過20萬元。
(4)房屋不動產權證在備注載明,"該套房屋為“共有產權”房,需購房人免息結清城建集團支付的“共有產權”房票資金后才能辦理產權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
2.權利與約定
(1)購房人所購“共有產權”房在回購期限內可隨時回購、上市交易,但需免息結清城建集團支付的“共有產權”房票資金后才能辦理產權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
(2)房產產權100%登記購房人名下。購房人按照100%房產產權享受業主權利,并承擔100%業主責任義務,全額承擔購房所產生的各項稅費(包括但不限于契稅、不動產登記費、住宅專項維修基金、物業費、水電氣開戶費等)。
(3)房屋交付使用后,購房人應承擔使用過程中的維修維護責任和義務。
3.回購與交易
購房人所購“共有產權”房原則上應在購房(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10年內(不計利息)予以回購。回購或上市交易,應結清城建集團支付的“共有產權”房票資金(不計利息),取得完全產權,方能辦理產權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
六、其他
文件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1年,由區住建局負責解釋。
漳州市龍文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漳州市龍文區財政局
漳州市龍文區自然資源局
2025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