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昆明11月26日電(記者嚴勇、王賢思)記者26日在云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上獲悉,云南省人大常委會11月26日審查批準《大理白族自治州民宿管理和促進條例》。這是云南省首次以立法形式規范民宿產業發展。條例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條例對民宿的開辦、經營、管理、發展等進行明確,在民宿與文化傳承、生態保護及社會協調發展等方面做出規定。
文化傳承方面,條例明確,位于歷史文化名城、名鎮、名村、街區以及傳統村落保護范圍內的民宿,其建筑層高、建筑風貌等應當符合相關法律法規和保護規劃;涉及文物保護利用的,應當符合文物保護法律法規的規定。民宿在建筑設計、空間布局、裝修裝飾、景觀營造等方面,應當體現地域特色文化,保持房屋建筑風貌與當地風貌、景觀環境相協調。條例旨在通過上述要求推動民宿發展與大理州的地方文化、歷史文化相互融合,更好促進文化保護與傳承發展。
大理州作為全國唯一的白族自治州,民族和歷史文化底蘊深厚,山水資源豐富秀麗。近年來,大理州民宿業發展迅猛,但也暴露出一些短板不足,加之基礎配套不完善,一定程度上制約了當地民宿業的高質量發展。
民宿立法是大理州旅游業高質量發展的需要。隨著旅游業從粗放式擴張轉向精細化運營,民宿作為核心載體,其規范化管理已成為產業升級的突破口。
據悉,條例的出臺,一方面以立法規范民宿管理和經營,將有效遏制無證經營、虛假宣傳、衛生不達標等亂象。另一方面將生態保護、文化傳承納入法治框架,避免民宿發展對自然景觀和鄉土文化的破壞。此外,立法推動的管理與經營規范,將進一步提升游客體驗,倒逼民宿產業升級,帶動鄉村振興全面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