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網—海峽都市報訊(本網記者 闕文龍) 今后,把金山工業區、福興工業區、福州軟件園等現有產業園區、工業區存量資源以及城市中心的老廠房、舊倉庫、傳統文化街區等存量房產資源和可利用的歷史建筑進行保護性地改造開發,興辦創意產業,建立創意產業大廈或集聚區,經批準,暫不征收原產權單位土地年租金。
昨日,福州市政府出臺《關于加快創意產業發展扶持政策的實施意見》,鼓勵投資者以產業園區、歷史工業遺存及傳統文化街區等存量房地產資源創辦創意產業,引發廣泛關注。
在建創意產業項目總投資16.64億元
昨日出臺的新規明確提出,企業把產業園區、歷史工業遺存等存量房地產資源改造成創意產業集聚區,經有關部門確認及批準,暫不征收原產權單位土地年租金。
記者從文化部門了解到,今年,福州在建的重點文化創意產業項目有17項,包括新華都文化創意園(二期)、金雞山建筑設計創意園等,計劃投資16.64億元,其中大多以福州存量房地產資源展開建設。近日,福州有31個招商項目參加海峽兩岸文博會,招商金額逾170億元,其項目規劃也多有利用存量房地產資源的指向。
新成立創意企業可享3年退稅獎勵
新規還提出其他扶持創意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對新成立的創意企業,自注冊成立之日起3年,對企業按當年在福州市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地方留成部分的50%給予獎勵;對新引入福州注冊資本在100萬元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創意企業或企業集團,自符合條件的年度起3年內,按其符合條件的年度在我市繳納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的地方留成部分給予50%獎勵。
每兩年評定一批市級重點創意產業園區(基地),由市政府授牌,給予10萬元資金獎勵。市級創意產業園區(基地)被評為國家、省級創意產業園區(基地),給予一次性50萬元、20萬元獎勵。創意企業獲國家馳名、省著名商標品牌的,給予100萬元、5萬元獎勵;獲國家級、省部級獎勵的創意原創作品,一次性分別獎勵20萬元、10萬元。
新規還提出,設立市創意人才獎金,每兩年開展一次創意大師、創意新人評選活動,每次評定10名福州市創意大師,每人獎勵10萬元;10名創意新人,每人獎勵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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